质量监督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交通工程监督实施细则。
2、监督检查工程业主、设计单位、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和试验检测机构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合同贯彻情况。
3、参加主管监督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图交底,负责监理招投标的行业管理。
4、负责主管监督项目的交工质量鉴定和竣工质量检验,参加交竣工验收。
5、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工程质量动态。
6、组织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工作经验交流,组织质监、监理试验检测人员及施工质检员的业务培训,承担工程质量业务咨询服务。
7、依据有关规定收取质量监督费。
8、承办市交通委及省厅质监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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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造价管理站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实施细则。
2、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造价咨询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申报工作。
3、具体负责工程实施阶段合同执行的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4、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造价信息,积累造价资料,建立造价数据库。
5、具体组织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审核、申报工作,开展咨询服务。
6、调解和仲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和经济纠纷。
7、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审查工作。
8、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审查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收取定额测定费。
10、承办市交通委及省厅定额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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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办公室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局领导的指示及局长办公会议和工作例会的各项决议。
2、负责公文的收发、分办、传递、催办、审核、监印、立卷、归档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加工、日常管理、提供利用、组织鉴定、造册销毁,拟办综合性文稿,管理印信、证件。
3、收取规费,负责财务工作的管理、财产的管理、维修、调度以及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领发工作。
4、负责劳动人事、医疗卫生管理和工作考勤、职工生活福利工作。
5、组织制定局内日常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6、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职工大会议题的收集整理等工作,传达上级规定应向职工宣传的一般文件。
7、办理信息、协调、招待、保密工作。及时出版简报。
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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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科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维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严格按工程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合同规定、质量评定标准等检查监督工程质量,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3、负责制定全市受监督工作的质量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4、参与制定全市质量监督的实施细则。
5、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6、贯彻监、帮、促的工作原则,严格监督、热情服务、实事求是,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谦虚谨慎,正确处理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关系。
7、负责落实对受监督工程的监督检查、质量鉴定等,对检查、监督、鉴定等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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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资质科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等造价文件的审查工作。
3、落实工程实施阶段合同执行的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4、深入细致的整理本地区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积累造价资料,建立健全造价数据库。
5、制定定额造价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切实执行。保证交通工程定额造价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促使造价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
6、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本市交通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工作。
7、负责制定全市交通工程造价人员管理办法,并负责全市造价人员资质申报工作。
8、制定对社会监理机构的管理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全市监理、质检等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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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管理科职责
1、严格执行试验检测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检测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检测试验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3、负责全市交通工程试验室资质初审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交通交通建设项目工地临时试验室的核准。
5、负责全市交通工程常用产品的登记、抽检工作。
6、负责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
7、组织全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8、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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